言語 · 第6则
陈元方巧引历史典故,化解了客人关于“明君为何惩罚贤臣”的逻辑陷阱。
原文
人物
人物关系
刘孝标注 (5)
1刘孝标注
按,寔之在鄕里,州郡有疑獄不能決者,皆將詣寔,或到而情首,或中途改辭,或託狂悸,皆曰「寧爲刑戮所苦,不爲陳君所非。」豈有盛德感人若斯之甚,而不自衞,反招刑辟,殆不然乎?此所謂東野之言耳!
2刘孝标注· 引繫辭
王廙注《繫辭》曰:「金,至堅矣,同心者,其利無不入。蘭,芳物也,無不樂者。言其同心者,物無不樂也。」
3刘孝标注· 引帝王世紀
《帝王世紀》曰:「殷髙宗武丁有賢子孝己,其母蚤死,髙宗惑後妻之言,放之而死,天下哀之。」
4刘孝标注· 引琴操
《琴操》曰:「尹吉甫,周卿也,有子伯奇,母死更娶。後妻生子曰伯邽。乃譖伯奇於吉甫,於是放伯奇於野。宣王出遊,吉甫從,伯奇乃作歌,以言感之。宣王聞之曰:『此孝子之辭也。』吉甫乃求伯奇於野,而射殺後妻。」
5刘孝标注
未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