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語 · 第16则
李喜直言司马懿以礼待人故可推辞,而司马师以法逼人故不得不至。
原文
白話語譯
人物
人物关系
刘孝标注 (2)
1刘孝标注· 引魏書
《魏書》曰:「司馬師字子元,相國宣文侯長子也。以道德淸粹,重於朝廷,爲大將軍、録尚書事。毋丘儉反,師自征之,薨諡景王。」
2刘孝标注· 引晉諸公贊
《晉諸公贊》曰:「喜字季和,上黨人也。少有髙行,研精藝學。宣帝爲相國,辟喜,喜固辭疾。景帝輔政,爲從事中郎,累遷光祿大夫,特進。贈太保。」
原文出處:《世說新語・言語》第16則(本站編次),劉義慶撰,劉孝標注。對照維基文庫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