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語 · 第52则
庾法畼以“廉者不求,贪者不与”妙答宝物为何未被夺爱,尽显机锋。
原文
白話語譯
人物
人物关系
刘孝标注 (1)
1刘孝标注· 引人物論
法畼氏族所出未詳。法畼著《人物論》,自敘其美云:「悟鋭有神,才辭通辯。」
原文出處:《世說新語・言語》第52則(本站編次),劉義慶撰,劉孝標注。對照維基文庫原文
庾法畼以“廉者不求,贪者不与”妙答宝物为何未被夺爱,尽显机锋。
法畼氏族所出未詳。法畼著《人物論》,自敘其美云:「悟鋭有神,才辭通辯。」
原文出處:《世說新語・言語》第52則(本站編次),劉義慶撰,劉孝標注。對照維基文庫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