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行 · 第26则
祖纳因孝行获王乂赠婢录用,遭人戏称身价倍于婢女,遂引百里奚典故自重。
原文
人物
人物关系
刘孝标注 (3)
1刘孝标注· 引晉書
王隱《晉書》曰:「祖納字士言,遒人,九世孝廉。納諸母三兄,最治行操,能淸言,歴太子中庶子,廷尉卿。避地江南,温嶠薦爲光祿大夫。」
2刘孝标注· 引王乂別傳
《王乂別傳》曰:「乂字叔元,琅邪臨沂人。時蜀新平,二將作亂,文帝西之長安,乃徴爲相國司馬,遷大尚書、出督幽州諸軍事、平北將軍。」
3刘孝标注· 引楚國先賢傳、説苑
《楚國先賢傳》曰:「字凡伯,楚國人。少仕於虞,爲大夫。晉欲假道於虞以伐虢,諫而不聽,奚乃去之。」《説苑》曰:「秦穆公使賈人載鹽於虞,諸賈人買以五羊皮。穆公觀鹽,怪其牛肥,問其故,對曰:『飲食以時,使之不暴,是以肥也。』公令有司沐浴衣冠之。公孫支讓其卿位,號曰『五羖大夫』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