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正 · 第4则
郭淮为救受牵连的妻子,以全家性命为由向司马懿陈情获赦。
原文
人物
人物关系
刘孝标注 (3)
1刘孝标注· 引魏志
《魏志》曰:「淮字伯濟,太原人。建安中,除平原府丞。黃初元年,奉使賀文帝踐阼,而稽留不及。群臣歡會,帝正色責之曰:『昔禹會諸侯於塗山,防風氏後至,便行大戮。今溥天同慶,而卿最留遲,何也?』淮曰:『臣聞五帝先教,導民以德,政衰,始用刑辟。今臣遭唐虞之世,是以知免防風氏之誅。』帝説之,擢爲雍州刺史,遷征西將軍。淮在關中三十餘年,功績顯著,遷儀同三司,贈大將軍。」
2刘孝标注· 引魏略
《魏略》曰:「凌字,太原祁人。歴司空、太尉、征東將軍。密欲立楚王彪,司馬宣王自討之。凌自縛歸罪,遙謂太傅曰:『卿直以折簡召我,我當不至邪?』太傅曰:『以卿非肯逐折簡者也。』遂使人送至西。凌自知罪重,試索棺釘,以觀太傅意,太傅給之。凌行至項城,夜呼掾屬與決曰:『行年八十,身名倶滅。命邪!』遂自殺。」
3刘孝标注· 引世語
《世語》曰:「淮妻當從坐,侍御史往收。督將及羌胡渠帥數千人叩頭,請淮上表留妻,淮不從。妻上道,莫不流涕,人人扼腕,欲劫留之。淮五子叩頭流血請淮,淮不忍視,乃命追之,於是數千騎往追還。淮以書白司馬宣王曰:『五子哀母,不惜其身。若無其母,是無五子,五子若亡,亦無淮也。今輙追還,若於法未通,當受罪於主者。』書至,宣王乃表原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