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正 · 第16则
向雄因曾遭上司刘淮无礼杖责,坚决拒绝武帝的调解,认为君臣之义已绝。
原文
白話語譯
向雄担任河内郡主簿时,有件公事与向雄无关,但太守刘淮却无理发怒,竟然杖打并赶走了他。后来向雄做了黄门郎,刘淮做了侍中,两人起初互不交谈。武帝听说了这件事,下令向雄恢复与刘淮的君臣情谊。向雄不得已,前往拜见刘淮,行过两拜礼后说:“我奉诏前来,然而我们之间的君臣道义已经断绝,您看如何?”说完便离开了。武帝听说他们依旧不和,便生气地质问向雄:“我命令你恢复君臣情谊,为何还是断绝往来?”向雄回答说:“古代的君子,任用人以礼,辞退人也以礼;如今的君子,任用人时仿佛要把他捧到膝上,辞退人时又好像要把他推入深渊。臣对于刘河内,没有成为他的仇敌,已经非常庆幸了,又怎能恢复所谓的君臣情谊呢?”武帝听从了他的说法。
人物
人物关系
刘孝标注 (2)
1刘孝标注· 引漢晉春秋、世語、晉諸公贊
《漢晉春秋》曰:「雄字茂伯,河内人。」《世語》曰:「雄有節概,仕至黃門郎、護軍將軍。」按:王隱、孫盛不與故君相聞議曰:「昔在晉初,河内温縣領校向雄,送御犧牛,不先呈郡,輙隨比送洛。値天大熱,郡送牛多暍死。臺法甚重,太守呉奮召雄與杖,雄不受杖,曰:『郡牛者亦死也;呈牛者亦死也。』奮大怒,下雄獄,將大治之。會司隸辟雄都官從事,數年,爲黃門侍郎。奮爲侍中,同省,相避不相見。武帝聞之,給雄酒禮,使詣奮解,雄乃奉詔。」此則非劉淮也。《晉諸公贊》曰:「淮字君平,沛國杼秋人。少以淸正稱。累遷河内太守、侍中、尚書僕射、司徒。」
2刘孝标注· 引禮記
《禮記》曰:「穆公問於子思曰:『爲舊君反服,古邪?』子思曰:『古之君子,進人以禮,退人以禮,故有舊君反服之禮;今之君子,進人若將加諸淵,退人若將墜諸淵。無爲戎首,不亦善乎,又何反服之有?』」鄭玄曰:「爲兵主求攻伐,故曰戎首也。」
原文出處:《世說新語・方正》第16則(本站編次),劉義慶撰,劉孝標注。對照維基文庫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