規箴 · 第11则

少年王澄正直劝谏贪婪的伯母郭氏,郭氏恼羞成怒,王澄机智逃脱。

原文

王平子年十四、五,見王夷甫妻郭氏貪欲,令婢路上儋糞。平子諫之,並言不可。郭大怒,謂平子曰:「昔夫人臨終,以小郎囑新婦,不以新婦囑小郎!」急捉衣裾,將與杖。平子饒力,爭得脫,踰窗而走。

白話語譯

王平子十四五岁时,看见伯父王夷甫的妻子郭氏贪婪无度,竟让婢女到路上拾粪。平子上前劝谏,并说这种事不能做。郭氏勃然大怒,对平子说:‘从前你母亲临终时,是把小郎君你托付给我这个伯母,可不是把我托付给你这个小郎君!’说罢便急忙抓住他的衣襟,要用棍杖打他。平子力气很大,奋力挣脱,翻窗逃走了。

人物

人物关系

王澄亲族(伯母与侄子)郭棗— 郭氏是王澄的伯母,王澄是她的侄子。
王澄对立(劝谏与反抗)郭棗— 王澄劝谏郭氏的贪婪行为,郭氏大怒并试图用棍杖打他。
王衍亲族(夫妻)郭棗— 郭氏是王衍的妻子。
王澄亲族(伯父与侄子)王衍— 王衍是王澄的伯父。
王澄亲族(母子)任氏— 任氏是王澄的母亲,临终前将他托付给妯娌郭氏。
郭棗亲族(妯娌)任氏— 郭氏与王澄的母亲任氏是妯娌关系。

刘孝标注 (1)

1刘孝标注

永嘉流人名曰:「澄父乂,第三,娶樂安任氏女,生澄。」

原文出處:《世說新語・規箴》第11則(本站編次),劉義慶撰,劉孝標注。對照維基文庫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