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誕 · 第4

刘公荣为自己与三教九流之人饮酒辩解,认为无论对方优劣,皆可共饮。

原文

劉公榮與人飲酒,雜穢非類,人或譏之。答曰:「勝公榮者,不可不與飲;不如公榮者,亦不可不與飲;是公榮輩者,又不可不與飲。」故終日共飲而醉。

人物

刘孝标注 (1)

1刘孝标注

劉氏譜曰:「昶字公榮,沛國人。」晉陽秋曰:「昶為人通達,仕至兗州刺史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