賞譽 · 第13则

山涛举荐阮咸为吏部郎,并盛赞其清廉寡欲、不为外物所动的品格。

原文

山公舉阮咸為吏部郎,目曰:「清真寡欲,萬物不能移也。」

白話語譯

山公举荐阮咸担任吏部郎,评价他说:“此人品性清廉纯正,欲望淡泊,世间万物都不能动摇他的心志。”

人物

人物关系

山濤政治(举荐)阮咸— 山涛举荐阮咸担任吏部郎一职。
山濤品评阮咸— 山涛评价阮咸品性清廉纯正,不为外物所动。

刘孝标注 (1)

1刘孝标注

名士傳曰:「咸字仲容,陳留人,籍兄子也。任達不拘,當世皆怪其所為。及與之處,少嗜欲,哀樂至到,過絕於人,然後皆忘其向議。為散騎侍郎。山濤舉為吏部,武帝不用。太原郭奕見之心醉,不覺歎服。解音,好酒以卒。」山濤啟事曰:「吏部郎史曜出處缺,當選。濤薦咸曰:『真素寡欲,深識清濁,萬物不能移也。若在官人之職,必妙絕於時。』詔用陸亮。」晉陽秋曰:「咸行已多違禮度。濤舉以為吏部郎,世祖不許。」竹林七賢論曰:「山濤之舉阮咸,固知上不能用,蓋惜曠世之俊,莫識其真故耳。夫以咸之所犯,方外之意,稱其清真寡欲,則跡外之意自見耳。」

原文出處:《世說新語・賞譽》第13則(本站編次),劉義慶撰,劉孝標注。對照維基文庫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