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學 · 第70则

樂廣不擅為文,請潘岳代作辭官奏表,樂廣出思想,潘岳出文采,二人合作而成名篇。

原文

樂令善於淸言,而不長於手筆。將讓河南尹,請爲表。潘云:「可作耳。要當得君意。」樂爲述己所以爲讓,標位二百許語。潘直取錯綜,便成名筆。時人咸云:「若樂不假潘之文,潘不取樂之旨,則無以成斯矣。」

白話語譯

樂令精於清談玄理,卻不擅長文章筆墨。他將要辭去河南尹的職位,便請潘岳代為草擬奏表。潘岳說:『這事可以辦。但必須要領會您的意旨。』樂令於是陳述了自己辭官的緣由,列出大意約二百字。潘岳直接拿來,組織編排,便成了一篇文采斐然的名作。當時的人都說:『若是樂令不借重潘岳的文采,潘岳不採納樂令的意旨,那麼這篇佳作就無從成就了。』

人物

人物关系

樂廣友谊(合作)潘岳— 樂廣請潘岳代寫奏表,樂廣提供思想主旨,潘岳發揮文采,二人合作完成了一篇名作,時人稱讚他們缺一不可。

刘孝标注 (1)

1刘孝标注· 引晉陽秋

《晉陽秋》曰:「字安仁,滎陽人。夙以才穎發名。善屬文,淸綺絶世,蔡邕未能過也。仕至黃門侍郎,爲孫秀所害。」

原文出處:《世說新語・文學》第70則(本站編次),劉義慶撰,劉孝標注。對照維基文庫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