賢媛 · 第8

许允被捕,其妻阮氏沉着劝诫,以理服君,终得平安归来。

原文

許允為吏部郎,多用其鄉里,魏明帝遣虎賁收之。其婦出誡允曰:「明主可以理奪,難以情求。」既至,帝覈問之。允對曰:「『舉爾所知』:臣之鄉人,臣所知也。陛下檢校為稱職與不;若不稱職,臣受其罪。」既檢校,皆官得其人,於是乃釋;允衣服敗壞,詔賜新衣。初,允被收,舉家號哭。阮新婦自若云:「勿憂,尋還。」作粟粥待。頃之,允至。

人物

人物关系

許允亲族(夫妻)阮氏阮氏在许允被捕时冷静劝诫他,并相信他能平安归来。
曹叡政治(君臣)許允魏明帝怀疑许允任人唯亲而将其收捕审查,最终查明真相后将其释放并赏赐。

刘孝标注 (1)

1刘孝标注

魏氏春秋曰:「初,允為吏部,選遷郡守。明帝疑其所用非次,將加其罪。允妻阮氏跣出,謂曰:『明主可以理奪,不可以情求。』允頷之而入。帝怒詰之,允對曰:『某郡太守雖限滿,文書先至,年限在後,日限在前。』帝前取事視之,乃釋然。遣出,望其衣敗,曰:『清吏也。』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