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語 · 第13则
魏明帝为外祖母建馆,缪袭奏名“渭阳”,以此歌颂皇帝眷念舅家之情。
原文
人物
人物关系
刘孝标注 (3)
1刘孝标注· 引魏本傳、魏書
《魏本傳》曰:「帝諱,字元仲,文帝太子。以其母廢,未立爲嗣。文帝與倶獵,見子母鹿,文帝射其母,應絃而倒。復令帝射其子,帝置弓泣曰:『陛下已殺其母,臣不忍復殺其子。』文帝曰:『好語動人心。』遂定爲嗣。是爲明帝。」《魏書》曰:「文昭,明帝母也。父逸,上蔡令。烈宗即位,追封上蔡君。嫡孫象襲爵,象薨,子暢嗣,起大第,車駕親自臨之。」
2刘孝标注· 引文章敘録
《文章敘録》曰:「襲字熙伯,東海蘭陵人。有才學,累遷侍中、光祿勳。」
3刘孝标注· 引秦詩、魏書
《秦詩》曰:「渭陽,康公念母也。康公之母,晉獻公之女。文公遭驪姬之難,未反而秦姬卒。穆公納文公,康公時爲太子,贈送文公於渭之陽,念母之不見也。我見舅氏,如母存焉。」按,《魏書》:「帝於後園爲象母起觀,名其里曰渭陽。」然則象母即帝之舅母,非外祖母也。且「渭陽」爲舘名,亦乖舊史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