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事 · 第26则

殷仲堪引用先賢事蹟,論證執掌刑罰與秉持仁德並不矛盾。

原文

殷仲堪當之荊州,王東亭問曰:「德以居全爲稱,仁以不害物爲名。方今宰牧華夏,處殺戮之職,與本操將不乖乎?」殷答曰:「皋陶造刑辟之制,不爲不賢;孔丘居司寇之任,未爲不仁。」

白話語譯

殷仲堪將要前往荊州赴任,王東亭問他道:「德行以保全自身為人稱道,仁心以不傷害萬物聞名。如今您要去治理一方,身處掌管生殺大權的職位,這與您平素的操守難道不相違背嗎?」殷仲堪回答說:「皋陶創設刑罰制度,並未因此被認為不賢明;孔子擔任司寇的官職,也未曾因此被認為不仁愛。」

人物

人物关系

王珣政治(同僚)殷仲堪— 王珣向即將赴任的殷仲堪提出為官與仁德操守是否衝突的疑問。
殷仲堪品评(引用先賢)皋陶— 殷仲堪引用皋陶制定刑罰卻不失賢德之名為例,為自己出任地方長官辯護。
殷仲堪品评(引用先賢)孔丘— 殷仲堪引用孔丘擔任司寇卻不失仁愛之名為例,為自己出任地方長官辯護。

刘孝标注 (2)

1刘孝标注· 引古史考

《古史考》曰:「庭堅號曰皋陶,舜謀臣也。舜舉之於堯,堯令作士,主刑。」

2刘孝标注· 引家語

《家語》曰:「孔子自魯司空爲大司寇,三日而誅亂法大夫少正卯。」

原文出處:《世說新語・政事》第26則(本站編次),劉義慶撰,劉孝標注。對照維基文庫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