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行 · 第17则
刘仲雄评价王戎哀毁骨立为“死孝”,胜过和嶠守礼保身的“生孝”。
原文
人物
人物关系
刘孝标注 (3)
1刘孝标注· 引晉諸公贊、晉陽秋
《晉諸公贊》曰:「戎字,琅邪人,太保祥宗族也。文皇帝輔政,薦之曰:『裴楷淸通,王戎簡要。』即倶辟爲掾。晉踐祚,累遷荊州刺史,以平呉功,封。」《晉陽秋》曰:「戎爲豫州刺史,遭母憂,性至孝,不拘禮制,飲酒食肉,或觀棊弈,而容貌毀悴,杖而後起。時汝南和嶠,亦名士也,以禮法自持。處大憂,量米而食,然憔悴哀毀,不逮戎也。」
2刘孝标注· 引晉書
王隱《晉書》曰:「劉毅字仲雄,東萊掖人,漢城陽景王後也。亮直淸方,見有不善,必評論之。王公大人,望風憚之。僑居陽平,太守杜恕致爲功曹,沙汰郡吏三百餘人。三魏僉曰:『但聞劉功曹,不聞杜府君。』累遷尚書、司隸校尉。」
3刘孝标注· 引晉陽秋
《晉陽秋》曰:「世祖及時談以此貴戎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