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行 · 第31

庾亮拒绝卖掉凶马“的卢”以防害人,以此效法孙叔敖杀两头蛇的仁德。

原文

庾公乘馬有的盧,或語令賣去。庾云:「賣之必有買者,即復害其主。寧可不安己而移於他人哉?」昔孫叔敖殺兩頭蛇以爲後人,古之美談,效之,不亦達乎!」

人物

人物关系

殷浩友谊(劝谏)庾亮殷浩劝庾亮卖掉凶马的卢,庾亮为了不害别人而拒绝。
庾亮品评(效法)孫叔敖庾亮推崇孙叔敖杀两头蛇以保护后人的行为,并以此自勉。

刘孝标注 (3)

1刘孝标注· 引晉陽秋、伯樂相馬經

《晉陽秋》曰:「庾亮字元規,潁川鄢陵人,長兄也。淵雅有德量,時人方之夏侯太初、陳長文之倫。侍從父琛,避地會稽,端拱嶷然,郡人嚴憚之。覲接之者,數人而已。累遷征西大將軍、荊州刺史。」《伯樂相馬經》曰:「馬白頟入口至齒者,名曰楡鴈,一名的盧。奴乘客死,主乘棄市,凶馬也。」

2刘孝标注· 引語林

《語林》曰:「殷浩勸公賣馬。」

3刘孝标注· 引新書

賈誼《新書》曰:「孫叔敖爲兒時,出道上,見兩頭蛇,殺而埋之。歸見其母,泣。問其故,對曰:『夫見兩頭蛇者,必死。今出見之,故爾。』母曰:『蛇今安在?』對曰:『恐後人見,殺而埋之矣。』母曰:『夫有陰德,必有陽報,爾無憂也。』後遂興於楚朝。及長,爲楚令尹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