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傲 · 第5则
吕安探访嵇康未遇,在其门上题“鳳”字,以拆字法讥讽嵇康的兄长嵇喜为“凡鸟”。
原文
人物
人物关系
刘孝标注 (3)
1刘孝标注
晉陽秋曰:「安字中悌,東平人,冀州刺史招之第二子。志量開曠,有拔俗風氣。」干寶晉紀曰:「初,安之交康也,其相思則率爾命駕。」
2刘孝标注
晉百官名曰:「嵇喜字公穆,歷揚州刺史,康兄也。阮籍遭喪,往弔之。籍能為青白眼,見凡俗之士,以白眼對之。及喜往,籍不哭,見其白眼,喜不懌而退。康聞之,乃齎酒挾琴而造之,遂相與善。」干寶晉紀曰:「安嘗從康,或遇其行,康兄喜拭席而待之,弗顧,獨坐車中。康母就設酒食,求康兒共與戲。良久則去,其輕貴如此。」
3刘孝标注
許慎說文曰:「鳳,神鳥也。從鳥,凡聲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