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調 · 第49则

虞存戏谑魏长齐不擅才学,魏长齐则怡然一笑,尽显其雅量。

原文

魏長齊雅有體量,而才學非所經。初宦當出,虞存嘲之曰:「與卿約法三章:談者死,文筆者刑,商略抵罪。」魏怡然而笑,無忤於色。

白話語譯

魏长齐风度优雅,气量宏大,但才学并非其所长。他刚要做官外任时,虞存开玩笑地对他说:“我与你约法三章:清谈者处死,舞文弄墨者受刑,商议评判者定罪。”魏长齐听后欣然一笑,脸上毫无不悦之色。

人物

人物关系

虞存品评(戏谑)魏顗— 虞存以“约法三章”为喻,戏谑魏长齐不擅清谈、文笔和商略。
虞存友谊(知交)魏顗— 虞存直率地嘲笑魏长齐,而魏长齐欣然接受,可见二人关系融洽。

刘孝标注 (1)

1刘孝标注

魏氏譜曰:「顗字長齊,會稽人。祖胤,處士。父說,大鴻臚卿。顗仕至山陰令。」漢書曰:「沛公入咸陽,召諸父老曰:『天下苦秦苛法久矣,今與父老約法三章耳:殺人者死,傷人及盜抵罪。』」應劭注曰:「抵,至也。但至於罪。」

原文出處:《世說新語・排調》第49則(本站編次),劉義慶撰,劉孝標注。對照維基文庫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