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學 · 第16则
樂廣以麈尾擊案的巧喻,向客人闡明了‘物不至’的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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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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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孝标注 (1)
1刘孝标注
夫藏舟潛往,交臂恆謝,一息不留,忽焉生滅。故飛鳥之影,莫見其移;馳車之輪,曾不掩地。是以去不去矣,庸有至乎?至不至矣,庸有去乎?然則前至不異後至,至名所以生;前去不異後去,去名所以立。今天下無去矣,而去者非假哉?既爲假矣,而至者豈實哉?
樂廣以麈尾擊案的巧喻,向客人闡明了‘物不至’的玄理。
夫藏舟潛往,交臂恆謝,一息不留,忽焉生滅。故飛鳥之影,莫見其移;馳車之輪,曾不掩地。是以去不去矣,庸有至乎?至不至矣,庸有去乎?然則前至不異後至,至名所以生;前去不異後去,去名所以立。今天下無去矣,而去者非假哉?既爲假矣,而至者豈實哉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