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學 · 第16则
樂廣以麈尾擊案的巧喻,向客人闡明了‘物不至’的玄理。
原文
白話語譯
人物
人物关系
刘孝标注 (1)
1刘孝标注
夫藏舟潛往,交臂恆謝,一息不留,忽焉生滅。故飛鳥之影,莫見其移;馳車之輪,曾不掩地。是以去不去矣,庸有至乎?至不至矣,庸有去乎?然則前至不異後至,至名所以生;前去不異後去,去名所以立。今天下無去矣,而去者非假哉?既爲假矣,而至者豈實哉?
原文出處:《世說新語・文學》第16則(本站編次),劉義慶撰,劉孝標注。對照維基文庫原文
樂廣以麈尾擊案的巧喻,向客人闡明了‘物不至’的玄理。
夫藏舟潛往,交臂恆謝,一息不留,忽焉生滅。故飛鳥之影,莫見其移;馳車之輪,曾不掩地。是以去不去矣,庸有至乎?至不至矣,庸有去乎?然則前至不異後至,至名所以生;前去不異後去,去名所以立。今天下無去矣,而去者非假哉?既爲假矣,而至者豈實哉?
原文出處:《世說新語・文學》第16則(本站編次),劉義慶撰,劉孝標注。對照維基文庫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