雅量 · 第7则

裴楷被捕時從容鎮定,寫信求救終得倖免,展現了過人的雅量。

原文

裴叔則被收,神氣無變,舉止自若。求紙筆作書。書成,救者多,乃得免。後位儀同三司。

白話語譯

裴叔則被逮捕,神色絲毫不變,舉止一如往常。他要來紙筆寫信。信寫成後,前來營救的人很多,於是得以倖免。後來官至儀同三司。

人物

刘孝标注 (1)

1刘孝标注· 引晉諸公贊、名士傳、晉陽秋

《晉諸公贊》曰:「楷息瓚,取楊駿女。駿誅,以相婚黨,收付廷尉。侍中傅祗證楷素意,由此得免。」《名士傳》曰:「楚王之難,李肇惡楷名重,收將害之。楷神色不變,舉動自若,諸人請救,得免。」《晉陽秋》曰:「楷與王戎倶加儀同三司。」

原文出處:《世說新語・雅量》第7則(本站編次),劉義慶撰,劉孝標注。對照維基文庫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