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事 · 第10则

王安期寬待因求學而犯夜禁者,體現其仁政思想。

原文

王安期作東海郡,吏録一犯夜人來。王問:「何處來?」云:「從師家受書還,不覺日晩。」王曰:「鞭撻以立威名,恐非致理之本。」使吏送令歸家。

白話語譯

王安期擔任東海郡太守時,有官吏押來一個觸犯夜禁的人。王安期問道:『從何處來?』那人回答:『從老師家裡求學歸來,不知不覺天就晚了。』王安期說:『靠鞭打來樹立威名,恐怕不是治理的根本方法。』於是命官吏護送他回家。

人物

刘孝标注 (1)

1刘孝标注· 引呂氏春秋

《呂氏春秋》曰:「者,中牟鄙人也。苦耕稼之勞,謂其友曰:『何爲可以免此苦也?』其友曰:『莫如學也。學三十歳,則可以達矣。』曰:『請以十五歳。人將休,吾不敢休;人將臥,吾不敢臥。』學十五歳而爲之師也。」

原文出處:《世說新語・政事》第10則(本站編次),劉義慶撰,劉孝標注。對照維基文庫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