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事 · 第11则

晉成帝不顧重臣說情,堅持處死殺害其侍中的叛將,彰顯少年天子的威嚴。

原文

成帝在石頭,任讓在帝前戮侍中、右衞將軍劉超,帝泣曰:「還我侍中!」讓不奉詔,遂斬超、雅。事平之後,陶公與讓有舊,欲宥之。許柳兒思妣者至佳,諸公欲全之。若全思妣,則不得不爲陶全讓,於是欲并宥之。事奏,帝曰:「讓是殺我侍中者,不可宥!」諸公以少主不可違,并斬二人。

白話語譯

晉成帝在石頭城時,任讓在皇帝面前殺害了侍中、右衞將軍劉超。成帝哭著說:『還我的侍中來!』任讓不聽從命令,於是殺了劉超和鍾雅。叛亂平定之後,陶侃因與任讓有舊交,想要赦免他。許柳的兒子許永(字思妣)才華極好,眾位大臣也想保全他。如果保全了許永,就不能不為了陶侃而保全任讓,於是大家就想將兩人都赦免了。這件事上奏給皇帝,成帝說:『任讓是殺害我侍中的人,不能赦免!』眾位大臣認為年少的君主意旨不可違背,便將任讓和許柳一併處斬了。

人物

人物关系

任讓对立(行兇者與被害者)劉超— 任讓在晉成帝面前殺害了劉超。
任讓对立(行兇者與被害者)鍾雅— 任讓在殺害劉超後,也一併殺了鍾雅。
任讓对立(叛臣與君主)司馬衍— 任讓違抗晉成帝的命令殺害其侍中,晉成帝最終堅持將其處死。
陶侃友谊(舊交)任讓— 陶侃與任讓有舊交,因此在事後想赦免他。
許柳亲族(父子)許永— 許永是許柳的兒子。

刘孝标注 (6)

1刘孝标注· 引晉世譜

《晉世譜》曰:「帝諱衍,字世根,明帝太子。年二十二崩。」

2刘孝标注· 引晉陽秋、雅別傳

《晉陽秋》曰:「讓,樂安人,諸任之後。隨蘇峻作亂。」《雅別傳》曰:「雅字彦胄,潁川長社人,魏太傅弟仲常曾孫也。少有才志,累遷至侍中。」

3刘孝标注· 引晉陽秋

《晉陽秋》曰:「超字世踰,琅邪人,漢成陽景王六世孫。封臨沂慈鄕侯,遂家焉。父徴爲琅邪國上將軍。超爲縣小吏,稍遷記室掾、安東舍人。忠淸愼密,爲中宗所拔。自以職在中書,絶不與人交關書疎,閉門不通賓客,家無儋石之儲。討王敦有功,封零陽伯,爲義興太守。而受拜及往還朝,莫有知者,其愼默如此。遷右衞大將軍。」

4刘孝标注· 引雅別傳

《雅別傳》曰:「蘇峻逼主上幸石頭,雅與劉超並侍帝側匡衞,與石頭中人密期拔至尊出,事覺被害。」

5刘孝标注· 引許氏譜、晉紀

《許氏譜》曰:「柳字季祖,髙陽人。祖允,魏中領軍。父猛,吏部郎。」劉謙之《晉紀》曰:「柳妻,祖逖子渙女。蘇峻招祖約爲逆,約遣柳以衆會峻。既克京師,拜丹陽尹。後以罪誅。」

6刘孝标注· 引許氏譜

《許氏譜》曰:「永字思妣。」

原文出處:《世說新語・政事》第11則(本站編次),劉義慶撰,劉孝標注。對照維基文庫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