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事 · 第19则
桓温为示仁德,杖责令史只打官服,其子桓歆巧妙讥讽,桓温却仍嫌刑罚过重。
原文
人物
人物关系
刘孝标注 (2)
1刘孝标注· 引温別傳
《温別傳》曰:「温以永和元年自徐州遷荊州刺史,在州寬和,百姓安之。」
2刘孝标注· 引桓氏譜
式,桓歆小字也。《桓氏譜》曰:「歆字叔道,温第三子,仕至尚書。」
桓温为示仁德,杖责令史只打官服,其子桓歆巧妙讥讽,桓温却仍嫌刑罚过重。
《温別傳》曰:「温以永和元年自徐州遷荊州刺史,在州寬和,百姓安之。」
式,桓歆小字也。《桓氏譜》曰:「歆字叔道,温第三子,仕至尚書。」